石家庄市保险业典型案例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投保情况:
被保险人张先生,1992年6月出生,2019年1月19日投保我司长城康健人生两全保险;保额160000;长城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07),保额10000元;年交保费4268元,合同有效。投保时健康询问告知事项无异常。
二、出险情况:
被保险人张先生2019年4月16日因为颅内占位性病变于石家庄明瀚医院治疗,后于5月11在家中病逝。
三、理赔处理情况:
被保险人遗孀王女士于2019年9月17日向我司递交身故理赔材料,在经我司审核王女士所递交的理赔申请材料后未发现被保险人投保的资料有问题,后安排调查员于2019年9月17日去客户家中面见客户并做调查,后于2019年9月19日赔付客户理赔金160000元。
四、案例启示:
人生意外十之八九,正所谓福祸无偿,身负保险,可以让一个家庭在灾难来临时不至于支离破碎,保险不能使你变得富有,但可以保障风险来临时你的生活不被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