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 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点击数:6964  作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日期:2019/11/7 14:45:14

    各银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监管流程,提高监管质效,现就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派出机构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一)保险公司在银保监局辖内变更营业场所审批;

(二)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开业审批;

(三)保险公司除董事长、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上述保险公司不包括政策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组织、自保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及其他银保监会认定的保险公司。

二、授权派出机构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保险公司或拟设省级分公司所在地银保监局受理、审查和决定。

三、银保监会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派出机构市场准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银保监局应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2019年311    

协会电话:0311-66007295    联系邮箱:sjzbxhyxh@163.com

协会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5楼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5  石家庄市保险行业协会

网站备案:冀ICP备19028763号-1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2336号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技术支持:网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