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 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银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监管流程,提高监管质效,现就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派出机构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一)保险公司在银保监局辖内变更营业场所审批;
(二)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开业审批;
(三)保险公司除董事长、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上述保险公司不包括政策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组织、自保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及其他银保监会认定的保险公司。
二、授权派出机构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保险公司或拟设省级分公司所在地银保监局受理、审查和决定。
三、银保监会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派出机构市场准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银保监局应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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