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保监局推进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提升监管针对性和工作质效
3月25日,河北银保监局印发实施《河北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对代理、经纪、公估三类机构分别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得分确定不同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一是设置评分标准。设置基础管理指标、合规指标、风险指标等3大类13个具体指标,涵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机构人员管理、合规管理、投诉管理、风险防控等各个方面,确保评分全面合理。二是明确分类标准。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机构为A类机构,80分以上(含80分)90分以下的机构为B类机构,60分以上(含60分)80分以下的机构为C类机构,60分以下的机构为D类机构。三是实施差别监管。除对A类机构采取日常监管措施外,加强对B、C、D类机构的监管力度,结合机构的具体问题,及时采取风险提示、监管谈话、进行现场检查等措施,对问题较大机构实施建议总公司撤换有关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限制增设分支机构乃至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责令停业整顿等强力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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