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案例

新华保险石家庄中支当日赔付重症身故10万余元

点击数:1036  作者:新华人寿石家庄中支  日期:2018/7/30

      家住石家庄市长安区的相女士,经朋友介绍于2015年1月购买了新华保险健康福星增额(2014)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2018年7月8日在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因重症肺炎身故。家人在整理相女士遗物中发现其购买过新华保险产品,于7月24日提交理赔资料,在确定相女士属重大疾病身故赔付范围后,新华保险于当日结案,赔付其重大疾病理赔金109000元。

      很多人把保险视为普通商品的一种,不仅可以讨价还价,还可以等到需要的时候再买。这实在是一个谬误。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几乎无法找到临时替代品,当出险或生病时才想到保险,往往为时已晚。规划一份适合的重疾保障不是为了改变生活,而是为了预防生活被改变!所以,尽量提前做好规划,使自己和家人的身体、生活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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