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风险提示——指定保单受益人,减少理赔纠纷
编者按:在人寿保险订立的过程中,时常遇到“受益人”这个名词,什么是受益人呢?为什么要指定受益人?购买保险后不指定受益人可能有什么影响?让我们一起用碎片时间轻松学保险,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保险受益人又称为“保险金领取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有什么区别吗?
案例回顾
王先生几年前为自己投保了一份意外身故保险,当时销售人员建议王先生指定身故受益人,以免后续发生纠纷。但当时的王先生家庭幸福美满,他认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必要性,他还曾对保险销售人员开玩笑,就算是发生意外,一家人也绝不会因为受益金的问题伤了和气,故投保时未将该份保险指定身故受益人。然而,王先生和爱人几年后关系恶化,双方甚至有了离婚的打算。不巧,婚还没离,王先生在工作期间因意外而身故。
由于王先生的保单并未指定身故受益人,根据《保险法》法定受益原则,该份保单的理赔款将由王先生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平均分配。但由于身故前王先生与配偶关系已恶化,王先生的父母并不想将理赔款分给其配偶一分一毫,双方在理赔款分配问题上发生了巨大的分歧,后闹上法庭。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关于受益人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第四十一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需经被保险人同意。
由此可见,身故受益人可以指定为一人,也可以指定为多人,指定多人时,还可以明确每位身故受益人的受益份额和受益顺序。身故受益人可在投保时进行约定,也可在保险期间内根据需要进行变更。
风险提示
法定受益人跟指定受益人各有优势,投保时和保险合同承保期间建议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情况判定是否需要办理指定受益人业务。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特点如下:
1.法定受益人
法定第一受益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法定第二受益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保险法》规定,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当发生保险事故时,需由全部法定受益人提供身份证明、关系证明和出险事故等应备材料,无疑增加了理赔时效与难度。
但法定受益人投保更简单,并且能确保跟自己关系最密切的人都能获得保险金,还不用纠结受益人的受益比例问题,也不用操心父母身故、配偶离婚、小孩出生后的受益人变更问题。
2.指定受益人
能按自己的真实意愿分配保险金,当发生风险事故申请理赔时,只要指定受益人前来办理理赔申请即可,即节省了时间,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家庭的纠纷。
但如果后续想重新指定受益人,需重新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重新办理指定受益人变更业务。
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温馨提示您,具体选择法定受益人还是指定受益人,建议消费者根据自身的需求而定,其实投保时也无需过多纠结,因为无论受益人是法定还是指定,在投保后随时都可以根据自身意愿自由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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