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失效保单可以理赔吗?
石家庄客户Z先生于2018年6月为其妻子W女士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2021年3月W女士患病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被告知保单已失效,无法进行理赔。
经调查核实,Z先生购买的保单于2020年起未缴纳保费,目前保单已失效。公司服务人员曾多次采取拨打Z先生电话,通过地址寻找投保人催交保费,但均未成功。经了解Z先生投保后电话、地址均已变更,但未告知公司。
我们不妨先来看看失效保单的规定:
为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一份保险合同成立后,从每年的保单交费对应日起,保险公司通常会给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消费者在此期间内交纳保费均不影响保单的效力。当保单过了宽限期后,投保人依然未交纳保费,保单失效。客户只要在保单失效两年内复效成功保单继续有效,当保单失效超出2年将永久停效。保单失效后,无论被保险人发生何种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都不具有承担保险责任的义务。
案例启示:
本案中Z先生因未及时交纳保费,且投保后电话和地址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公司,服务人员无法提醒其交费,最终导致保单失效,出险后无法获得理赔。
消费者购买保险后应按时交纳保费,对于选择银行转账方式交费的客户应在交费时查看账户余额是否足够交纳保费。如果在购买保险后电话、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时,请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方便公司持续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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